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首页 公司注册 代理记账 企业核名 知产维权 专利转让 版权代理 资讯中心 公司动态 商标知识 公司知识 专利知识 财税解答 财税资讯 公司审计 成功案例 政策法规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
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11]137号): 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2年1月1日起,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对从事蔬菜批发、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。 对于水果目前国家没有适用政策,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