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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如何纳税?

发表时间: 2020-11-27 09:23:48

作者: 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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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,如材料内部调拨、收取员工押金、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.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,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.

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,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,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.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,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.

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,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,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,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,可以入账.

除上述几种收据外,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,就是日常所说的"白条",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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