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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 2021-04-21 09:11:08
作者: 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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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账户不允许转入个人存款或个人账户,不论是基本账户还是一般账户,你可以开转账支票,走借款.
根据<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>第四十条
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,每笔超过5万元的,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:
(一)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.
(二)奖励证明.
(三)新闻出版、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.
(四)证券公司、期货公司、信托投资公司、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.
(五)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.
(六)借款合同.
(七)保险公司的证明.
(八)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.
(九)农、副、矿产品购销合同.
(十)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