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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 2021-07-14 08:45:42
作者: 义乌市双龙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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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会计角度看,会计的主要目的,是为了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.《会计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会计机构、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,对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,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.
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,我国会计制度对于原始凭证以真实性为第一原则,对凭证的形式并未做***限制,并没有明文禁止"白条"用作会计原始凭证.至少两种情况下白条应允许入账,一是"客观不能"导致无法取得发票时的白条,二是不危害税收征管的白条 .当然,对于不真实、虚假的白条,***不允许入账.